我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精減至2491件
12月25日,記者從省司法廳獲悉,今年下半年我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由最初的13681件精減至2491件。
為持續推進行政規范性文件動態清理工作機制,及時清理與現行法律法規以及相關政策不相符的行政規范性文件,今年下半年,省司法廳組織全省各級行政機關對現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第4次全面清理。
此次清理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設2020年工作要點》關于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以2018年全面清理結果為基數,并將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公布的規范性文件列入清理范圍,共清理行政規范性文件3892件,決定繼續保留2491件,擬修改281件,廢止失效1120件。
統計數字顯示,經過4次全面清理,全省行政規范性文件數量由最初的13681件精減至2491件,大量不適應當前經濟社會發展的文件被廢止,有力維護了政令暢通和法制統一,加快推動了我省法治政府建設進程。